台湾通过全面加密货币法案,要求牌照并施加严厉处罚
台湾立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三读通过了《虚拟资产管理法》,并送交总统赖清德颁布。该法律将加密监管从简单的反洗钱登记制度转变为由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进行全面金融监管。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在运营前获得FSC的牌照。稳定币发行者需同时获得中央银行同意和FSC批准,并须持有全额储备资产并托管。无牌经营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最高1亿新台币(约310万美元)罚款。欺诈或市场操纵可判处三至十年监禁及1000万至2亿新台币(约31.4万至630万美元)罚款。法律定义了七类服务提供商,并设定了人员适格性、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资产隔离等标准。已进行AML合规登记的公司有过渡期:在法律生效后12个月内申请牌照,21个月内获得完全批准。FSC将起草次级规则以实施该制度,使台湾与日本、新加坡、香港和欧盟等司法管辖区一道,将加密行业纳入持牌金融监管。
关键事实
- 台湾立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虚拟资产管理法》。
- 所有加密服务提供商需获得FSC牌照;稳定币发行需央行同意。
- 无牌经营最高面临7年监禁及1亿新台币罚款。
- 欺诈或市场操纵可判3-10年监禁及最高2亿新台币罚款。
- 已AML登记的公司有12个月申请牌照,21个月获得完全批准。